烟台市市场监管局扎实开展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稳价保质工作
发布时间 : 2024-02-22 22:42:49我市市场监管系统按照《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元旦、春节两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稳价保质工作的通知》(鲁市监竞争函〔2023〕330号)要求,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总局、省局工作要求,秉持监管为民理念,坚持依法监管、精准监管、综合监管,全力做好两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稳价保质工作。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万余人次,检查单位4万余家次,已处罚案件378起,罚没金额共计400万余元。我市以实际行动切实保护了消费者、经营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,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。
充分认识到做好稳价保质工作,168体育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、经济回升向好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。我市市场监管系统认真学习并转发省局《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元旦、春节两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稳价保质工作的通知》,建立以分管局长任组长,协管局长任副组长,由相关科室(单位)为成员的重要民生商品稳价保质工作专班,统一指导全市2024年两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稳价保质工作。各区市局(分局)结合实际,参照市局做法建立相应工作机制,市区所三级联动,确保稳价保质工作做实做细、做深做透。
根据总局和省局工作要求,第一时间召开稳价保质工作调度会议,进行工作部署,明确行动背景、主要目标、任务措施、完成时限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,专人专项督导,压实责任义务。盯住元旦、春季等重要时间节点,围绕价格、工业产品、食品、药品四大重点领域,开展市场督导检查工作,对重要民生商品严把价格关、确保质量关、守住安全关。市局充分利用政策宣传、提醒告诫、行政约谈、处罚惩戒、公开曝光等梯次监管方式,持续释放监管信号,督促引导经营者加强诚信守法自觉性。畅通12345、12315投诉举报渠道,切实做到认真受理、高效处理、及时办结,积极回应社会关切,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共同营造优良的消费环境。
价格监管方面。全力落实好专项行动牵头协调作用。在市场监管公众号公告《关于规范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》,各区市局通过召开提醒告诫会、发放提醒告诫函、提前对重点企业进行约谈等方式加强事前防范和源头治理,强化经营者价格自律。紧盯两节期间消费集中的“米袋子”“菜篮子”“果盘子”“火炉子”等民生消费重点领域,加大对商超、批发市场、餐饮住宿、景区门票、庙会灯会、高速公路服务区等监管力度,抓好旅游、餐饮、交通、停车收费、外卖平台等相关服务价格的监管,警惕寒冷天气导致感冒发热、冻伤、跌打损伤类等药品价格上涨,强化市场巡查力度,严厉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、价格欺诈、哄抬价格、价格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。药品监管方面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,结合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,全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不断加大巡查检查力度,深入排查药品零售和使用环节质量安全隐患,采取企业自查自改、属地全面整治、市局跟进督导同步压茬推进方式持续开展冬春季药品安全“百日攻坚”行动,印发工作实施方案,明确28项重点检查内容,确保工作取得实效,持续做好常态化监管。对检查发现一般性违反GSP规定的问题,已责令企业全部第一时间整改到位,并对部分单位给予警告,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全部立案查处。食品安全监管方面。持续加大食品生产经营全链条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,生产环节聚焦食品添加剂“两超”和重点品种企业,督促企业建立添加剂“三定三查一检”等制度,持续加大米面油等大宗食品生产企业整治力度;流通环节聚焦大型食品连锁超市、农批农贸市场、校园周边食品安全,加强对大型连锁超市总部、配送中心、门店监督检查,督促企业严格执行“日管控、周排查、月调度”工作机制;餐饮服务环节聚焦集体用餐单位、集中配餐企业、中央厨房、连锁餐饮总部等高风险业态,着力解决集中用(配)餐单位食品安全重视程度不够、管理不规范、制度执行不到位、厨房环境不卫生、食品安全事件多发等突出问题;特殊食品环节聚焦保健食品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“一老一小”食品,重点排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产品批件、原料采购、生产工艺、加工过程、出厂检验、生产记录、产品销售记录等,重点开展保健食品经营单位“两查两专”检查,严把进货查验、索证索票。产品质量监管方面。加大对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力度,以产业集聚区、批发市场和农村市场为重点,深入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,有效防范化解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。特别是在两节期间加大对“一老一小”用品、烟花爆竹和燃气器具等重点消费品流通领域抽查力度,从严从快查处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,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,全力为人民群众度过安全祥和的节日保驾护航。